在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上下功夫 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深化整治织牢粮食安全防护网
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警心护苗·共筑成长”——共拒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

发布时间:2024-04-1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郑力)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近日,理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走进县双语寄宿制示范小学开展“警心护苗·共筑成长”——共拒校园欺凌 守护少年的“你”法治教育宣讲,师生和部分家长代表共100余人参加。

  课堂上,理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唐兵结合中小学生的心理和接受能力,以一个个鲜活的实例及当下热点问题“以案讲法、以法论事”讲解了校园欺凌的概念、形式,并指出了欺凌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欺凌者监护人需承担的责任及学校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教给学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矛盾的方法,倡导大家选择恰当有效的方式来保护自己。民警还与同学们亲切互动,以“知识问答”的方式拉近距离,巩固同学们对预防欺凌知识的掌握。

  理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唐兵:“学校和家庭在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行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学校不仅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心理辅导机制,及时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家长则应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扰,给予关爱和支持。最后,要提醒学生自身,遇到不法侵害时,一定把学到的安全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用好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扎实开展各类形式的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普法活动常态化,丰富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和内容,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纽扣”。

  理塘县双语寄宿制示范小学教师黄菊:“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引导同学们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既不要做校园霸凌的‘旁观者’,也不要做‘受害者’,更不能做‘霸凌者’。向校园欺凌坚决说‘不’。”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