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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公益诉讼履职 保护野生动物生态链

发布时间:2021-04-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检察讯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今年以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保护野生动物生态链,取得良好成效。

  近日,由青秀区检察院审查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陈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另外,陈某的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物多样性,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被判赔偿生态损失赔偿金四万元,并在南宁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陈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生态链的违法犯罪,同时,也向社会和群众传达了青秀区检察院全力维护“金不换”生态优势的决心和信心。

  案件回顾: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陈某长期非法驯养鹦鹉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并通过互联网联系买家后,以物流快递形式将驯养的鹦鹉出售给他人。经查明,陈某向王某、韦某锋、陆某宾、阮某宇等四人共计出售鹦鹉8只。另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陈某处扣押了疑似太阳鹦鹉活体10只、疑似葵花鹦鹉活体5至、疑似灰鹦鹉活体2只、疑似大绿鹦鹉活体2只。

  青秀区检察院认为,陈某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造成国家资源损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020年4月29日,青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青秀区法院判决支持青秀区检察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

  一手抓犯罪,一手抓监督。在办理该案的同时,青秀区检察院依法履职,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非法运输、快递野生动物情形进行有效整治,并就如何更好合力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了座谈交流。目前,辖区运输、快递行业更规范了,野生动物也得到了更好保护。下一步,青秀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广西生态优势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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