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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办案”遇上速调快审 一小时内速解纠纷获点赞

发布时间:2020-08-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张振兴 马百慧)“法院的服务态度、办案效率,真的太好了,感谢你们!”2020年8月18日,昌吉州中院速调快审团队法官赵瑞利用“速调快审+人民调解平台”模式,与居家的人民调解员顺利调解了两起当事人人数均在5人以上的民事纠纷案件,不仅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还提高了调解的效率,此举获得了当事人的大力点赞。

  其中一起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8年9月22日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吉木萨尔县某路段行驶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赵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追尾碰撞,造成赵某车上所载人员何某、张某、晏某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伤情鉴定后,一审判决陈某向何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75万元,陈某不服遂上诉至昌吉州中院。

  赵瑞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她在认真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后,与各方多次电话沟通了解情况。为了尽快解纷止争,赵瑞积极联系了居家的人民调解员协同处理案件,开启了“隔空办案”模式。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诉中委托至人民调解平台,并申请了多路视频调解,随后赵瑞与人民调解员及各方当事人远程连线。通过视频,赵瑞与人民调解员耐心听取各方陈述的意见,并实时为当事人辩法析理、答疑解惑,及时化解当事人的消极情绪。最终一小时内,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远程对调解协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第二日,赵瑞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刘某、李某等四人于2016年4月13日共同出资成立某商贸公司,并于2017年与某建筑公司开始合作水泥销售业务。该建筑公司共计向该商贸公司采购水33.7万元,该建筑公司陆续支付货款9.2万元,尚余24.5万元货款未支付。有了前一日的经验,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赵瑞又与人民调解员一起进行调解,并在半小时内就让各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通过在线调解的方式为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案件当事人刘某在询问完如何办理退诉讼费手续后,表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处理纠纷,觉得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也拉近了不少,而且还节省了时间免去了路途奔波,现在的法院办案真的是更具有温度了!

  今后,昌吉州中院将继续加大线上诉讼服务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云间庭审等程序开展在线诉讼服务,连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努力让智慧法庭更多更好的惠及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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