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丛瑞)为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五项措施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严格杜绝少数裁判文书中存在的“错字、错句、漏字、漏句”现象,全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印发过程。
一是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干警文书制作实务水平。定期组织法官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掌握其适用的范围,确保裁判文书正确适用法律。同时为提高各业务庭文书上报质量,由审监庭专门组织文书录入、纠错等培训工作。就上网文书的标准、格式、流程等统一规范和要求,保证了上网文书内容无瑕疵、格式无差错。
二是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过程。实行裁判文书“层层校对制”。每一份裁判文书在撰写、打印、签发到送达各个环节,分别由案件的书记员、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依次校对后,提交庭长审批,庭长进行再次审查校对后,提交主管副院长签发,主管副院长签发。在裁判文书送达前,各业务庭室要专门明确该案主审人负责对裁判文书进行送达前的重新校对,由主审人重新校对无误并签字同意后,方可送达各方当事人。
三是推行裁判文书定期评比。每月从已生效的裁判文书中以业务庭为单位随机挑选出10份裁判文书,由主管副院长点评后,分别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和较差的裁判文书两大类,在干警中予以公示展览,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规范流程,责任落实到人。为确保上网文书的高质量和权威性,审监庭对各业务庭室裁判文书上网数量及质量逐月通报,对不公布的裁判文书严格审查,确保上网文书及时规范上报。
五是落实裁判文书奖惩机制。将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与干警评先评优相结合。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承办人进行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则通报批评,取消承办法官评优评先资格。最大限度的调动干警制作裁判文书的责任心和严把质量关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裁判文书质量有新的提高、质的跨越,为裁判文书上网做好准备。
伽师县人民法院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理文书上网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文书上网工作的开展,为提高裁判文书上网质量,推进裁判文书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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