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张晓蓉)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减少行政运行成本,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大力推进廉洁型、效能型、节约型检察机关建设。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县财政部门关于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中的规模和比例的要求,坚决执行核定年度可使用的经费预算控制数,要求经费“科目”记账科学合理,确保资金支出真实明了。
二是严格经费开支,完善内控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结合该院实际,今年初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食堂管理制度》等制度,用制度规范各项公务活动,促使公务活动符合规定,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在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控制经费的随意性支出。
三是严格差旅审批,杜绝虚报列支。认真执行《三穗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各内设机构对因公出差人员应严格控制,实行定人员、定地点、定任务、定时间;出差人员填写的差旅单,先由该院财务部门对金额进行审核,再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最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落实。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财务部门加强对经费管理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制度,财务部门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原因并向院领导、纪检组书面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每半年将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单位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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