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黄明超)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4月6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张孝杨、院长夏帕哈提与各分管院领导、各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工作人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该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及自治区高院、地区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贯彻学习党章,按照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全体干警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和正己范人之责,做到集体领导不松手、“一把手”尽责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责齐上手。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责,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警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责任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该院以审务督查、开展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予以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有关领导监督不力、管理为严的责任,筑牢了拒腐防变墙,增强了干警廉洁司法意识,提升了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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