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荷露出尖尖角
——广安区检察院推进“双轨制”工作纪实
中国检察新闻讯(唐小菊 杜吟)如何在单位与单位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有效发挥内设部门和个人的潜能,广安区检察院近两年来,以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平台,不断完善“双轨制”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年3月2日召开的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该院工作获得了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国清的充分肯定。
双重考核,促成部门和干警全员参与
广安区检察院从2014年以来,为了解决分区后带来的人少案(事)多的矛盾,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创先争优工作目标的实现,院党组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将原来一贯施行的单一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改为部门绩效考核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的双重考核,也就是“双轨制”考核。“双轨制”考核办法的最大优势就是将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干警个人的利益挂起钩来,真正实现了全员关注、全员参与绩效考核。实现的渠道就是通过在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办法中设置具体的细则,让干警的个人业绩在考核结果中得以体现。例如,在干警绩效考核得分构成中,明确了按科室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科室干警不同的加分,一等科室干警加分最高,二等科室干警其次,三等科室干警则无加分,这就将个人的得分与部门的得分紧密联系起来;同时,部门所得等次不同,其干警在年终所得的区委目标考核奖励也不同。这就有效的改变了以往的岗位目标考核中只将考核责任分解在科室负责人上,科室干警漠不关心的局面。这种“双轨制”考核,干警能真切感受到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又公开透明,使全员上下参与其中,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考核”。
精细分解,力争考核内容科学合理
部门绩效考核和干警个人绩效考核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全面覆盖,将纪律制度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干部思想作风情况、日常行为表现情况、奖惩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科室综合评价等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办法遵循共性和个性、日常与年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能量化的全部量化,不能量化的尽量细化。“双轨制”考核体系的难点在于对干警个人的考核上,这里涉及到考核内容如何量化的问题。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干警之间的如何平衡考核标准,如何进行工作量对比的问题。为此,该院拟出了多项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干警都可以共同参与其中的考核内容,这些部分有统一的考核标准;另外,单独对业务部门干警和综合部门干警分别列出了几条各自的考核内容,分别明确了评价标准。例如,参加各级对口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征文、书法、演讲等各类活动的,参与均可得分;因工作业绩突出获表彰的,按照表彰单位级别不同给予加分;参加本院或上级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积极撰写调研信息的等等内容,给予各部门干警的加减分值都是可以统一权衡的。而给“业务部门按不超过科室总人数50%的比例,给科室办案数(工作量)超过平均数的干警加分”,这就是为业务科室干警专门的考核内容,有效的杜绝了部门内部搞平均主义;单独给予全年工作无误的综合科室干警加分,这就有效的避免了综合部门干警因工作繁杂,加分项目较少而抱怨的问题;给各科室内勤予以加分,对不同岗位给予不同的肯定,力求不同岗位之间的平衡点。对考核细则这样的精细分解,考核内容科学合理,确保了公平公正。
明确导向,努力实现创先争优目标
该院的部门绩效考核以上级院下达的绩效目标为主导,内容分两大部分,一是业务目标考核,二是综合目标考核。业务目标完全以完成市院对口下达给各部门的目标任务情况为依据,又分为三大块考核内容:一是对市院分解给各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二是对超额完成市院任务进行双倍加分(同时,对未完成市院基本任务的实行双倍扣分);三是根据在市院考核各业务序列的排名进行加分。各部门在市院考核的成绩直接与本院的部门考核排名挂钩,本院的部门排名又与干警个人加分挂钩,因此,无论干警个人或部门都力争在市院考核中取得好的名次和成绩,在平时工作中都奋勇争先,及时跟进市院考核的完成情况,做到该得的分不漏得,难得的分争取得。同时,“双轨制”考核体系加大了对信息调研、创新工作、现场会、“七个十”等市院重点工作的奖励,促进各部门深挖潜力、推陈出新。如:对市院认可的创新工作,按市院考核得分的三倍计入部门;对现场会上获得经验推广的部门直接加2-3分;对市院表彰的“七个十”,不仅对承办人个人加分,还对所在部门加分,实行双重加分。专门出台了相应的考核细则,诸如《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关于检察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办法》、《检务公开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等,各办法细致全面的对各单项工作进行考核,明确了奖惩标准,促进各部门寻找亮点,突破常规,争先创优,在全院上下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和崇尚荣誉的良好风气。在以“双轨制”考核体系为主的激励机制下,全院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在市院评出的2015年度基层院绩效考核得分中,该院名列第二,在20个单项评比中,该院获得了16个单项第一或并列第一;在检察系统业务技能评比中,获“五佳创新工作”2项、“十佳精品案件”3件、“十佳法律文书”3份、“十佳检察建议”3件、“十佳办案能手”1名、“十佳调研文章”1篇。
逗硬奖惩,永葆考核机制生机活力
注重反馈和运用考核结果,是保证考核机制生命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激发干警内生动力的源泉。考核结果的运用要行之有效,确保发挥预期的作用,增强考核工作对每一名干警的触动和激励。该院的做法是对部门和干警按照得分分别评出一、二、三等,被评为一等的部门即为本年度先进集体,被评为三等部门的科室负责人在年终干警大会上述职,且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等科室的负责人,则被免除中层职位。被评为一等的干警即为本院年度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该年度区委优秀公务员人选,未进入本院一等范畴的干警则与优秀公务员无缘。考核等次与评先评优、年终奖励等直接挂钩;在区委目标考核的兑现上,按照总额不变,不同等次干警不同的标准;在进行职级晋升、中层选拔、干部任免和检察官任免等项工作时,一项最重要的分值就是干警近三年的绩效考核排名的折合得分,因此,绩效考核成绩靠前的更容易获得晋升,排名靠后的则难以被提拔。通过对“双轨制”考核体系的逗硬奖惩,严格落实,真正做到让部门和干警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成长有空间,在全院上下营造出团结一心、勇争第一、不甘落后的拼搏干劲。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