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岑溪市法院努力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6-02-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唐得志 梁东波 陈丽燕)岑溪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眼全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这些措施,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严格落实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制度

  申请执行人是执行案件的启动着,执行工作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在执行工作中,要让申请执行人明白,要想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自己就必须主动参与法院执行。岑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严格落实申请人参与执行制度。一是要求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举证,特别是那些经过了法院“五查”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二是邀请申请人共同制定执行方案,让其理解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所作的努力。三是在确保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激烈矛盾冲突,有条件保障各方安全的情况下,邀请申请人参与现场执行。四是执行工作的执后答疑,让申请人主动接受案件执行的效果,让被执行人正视案件的执行结果,以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双方的隔阂。

  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  

  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要求,能够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岑溪法院坚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制度保障,加大力度培训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能力。力求做到可执行和解案件全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认真听取陪审员对执行案件的看法,充分发动人民陪审员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比如该院在执行岑溪市南渡镇某皮具厂陈某全拖欠该厂员工陈某某等17人的工资款一案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在调解中充分发挥陪审员具备丰富社会经验,善于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的优势,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部分义务,并在双方就价款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用该厂的机械设备抵偿了申请人的部分工资款,对于剩余债务,双方也约定履行期限,使得一起涉及拖欠众多农民工工资,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的执行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推动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  

  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能够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变化,抓住有利时机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也能够将执行案件结案后的情况向法院反馈,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改进。岑溪法院在推动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方面,一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靠前。二是坚持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对接。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员及时反馈执行工作效果。中国乡村网

  探索检察监督,邀请检察员监督执行  

  在执行工作中主动接受市人大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够确保执行工作的合法有效性,能够避免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岑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主动邀请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参与疑难案件的执行,既确保了执行案件的公平、公正,又确保了疑难执行案件不因各方看法和观点的不同而出现变数,以维护执行工作法律的权威性。例如在对罗华能等83人申请执行明发毛织厂李章明拖欠工资款一案中,由于参与分配的申请人众多,被执行人变现后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执行款发放现场,法院邀请检察员到场监督;再如该院在执行申请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莫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一案中,除邀请人民陪审员外还邀请了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共同参与执行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岑溪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公正、廉洁、为民”,通过“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