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看齐意识 践行“三严三实”
推动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周启明
2015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要求政治局同志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2016年初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强调:各级法院“要增强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强调:“要增强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人民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看齐意识,带头践行“三严三实”,推动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树立看齐意识,坚持司法事业政治方向。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部分就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事业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必须始终坚持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是旗帜、是方向,信念是动力。把心中有党、坚定信念,牢记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言,当作我们远大的政治理想、做好司法事业的信念。要坚持中国特色。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从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发,理直气壮、旗帜鲜明的反对照搬照抄西方法治模式的想法、做法,坚定不移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人民法院司法事业。要严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使权力有标准、有规矩,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从政之绳、用权之纲、人生之镜,把纪律挺在法规的前面,始终做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确保司法事业公正廉洁。
二、树立看齐意识,贯彻司法改革决策部署。
以攻坚克难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要继续推进四项重大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钉钉子”的精神,按上级要求,逐步完善法官员额制及配套制度,推进诉讼程序制度和审判机制改革,推进法院组织机构改革,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法官履职保障,通过改革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全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天平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持续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功能,努力建设“智能法院”,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审判大数据资源,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努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据制度,提高证人出庭率、鉴定人出庭率、辩护代理律师出庭率;完善庭审程序,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实质作用,切实解决“庭审虚化”、走过场和摆形式的问题。
三、树立看齐意识,坚持不懈推行公正司法。
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要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扎实做好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为实现五大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的“六项原则”,正确适用法律和政策,为五大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司法应对,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助力经济转型升级。要大力推进执行工作职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执行权;加强委托执行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管理,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实现严厉打击拒执罪、反规避执行、反消极执行和反干预执行常态化,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树立“看齐意识”,提高干警司法素质能力。
持之以恒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干警队伍。要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思考司法工作。要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等“三化”建设为基本方向,把内涵式发展作为解决队伍建设自身问题的主要路径,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把法院干警队伍建设成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从事司法工作。要提高干警的抗腐防变能力。以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目标,带头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变化,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不懈解决“六难三案”,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监督司法工作。
五、树立“看齐意识”,加大司法审判管理力度。
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树立科学的审判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次自我变革,是人民法院审判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信息化建设为司法责任制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以“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为目标,努力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要深化审判管理机制构建。实施好最高人民法院的顶层设计。尊重司法规律,从纷繁复杂的海量司法数据中正确认识和把握审判规律;坚持便民利民,通过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扩大公开渠道,简化操作流程,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法院专网对人民法庭的全覆盖;拓展应用覆盖范围,实现各业务系统的横向信息共享和纵向贯通;切实抓好案号及案件信息标准的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人民法院标准化建设。要改进审判绩效考评工作。在司法管理步入新常态的情势下,在取消考核排名的同时,建立完善科学、健全的绩效考评机制,清理不符合司法规律的考核指标,引入科学方法合理评估法官工作量;尊重法官主体地位,构建体现出以办案为主要因素、兼顾法律赋予法官应承担的调研指导职责为主要内容的、符合司法规律的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全面、连续记载法官承办案件的相关数据以及学习培训、调研成果、奖惩记录等情况,同时实现各种数据的智能化比较、分析和评估,增强绩效考核的客观性。(作者系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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