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雷春锦)一直以来,由于深受无酒不成宴,延客必备酒,逢酒须豪饮的坊间传统酒文化影响,无论是婚丧嫁娶,还是名目繁多的大小聚会的特定场合,宴客的主人和聚会的组织者常常出于礼节热情劝酒,而被劝者又每每出于盛情难却而开怀畅饮,因此而发生不测乃至导致饮酒者身亡的不幸事件时有发生。
仅2015年11月,新疆木垒县法院就先后受理了因饮酒引发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执行案4起,截止目前,已有两案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共向同一申请执行人赔偿经济损失近5万元。同类案件的另一案被执行人,因判令赔偿的数额近6万元,经查被执行人无力一次性给付,允诺分期履行,致使申请人的权益无法及时得以维护。还有一起生命权纠纷案的被执行人系本地一年逾五旬的单身村民,生活困难,经济拮据,仅靠几亩耕地的微薄收入及村委会、政府的扶贫救济勉强维生,无其他收入来源和可供执行的财产,仅1万余元的执行案款,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均难以执结,该案已深度陷入无法执行的困境。
不言而喻,这4起案件即使在最短的时间内全部履行完毕,与一个个鲜活生命的无为逝去相比也无法补偿其万一。但愿喜欢杯中物的人们和设席宴客者谨记小酌勿醉,陶然而已之古训,不再使劝君更进一杯酒,宴席散尽有故人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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